currentTime 是一个 queue 吗?
UPC
王睿
9/8/2026


工程师看到 queue,通常会很自然地想到数据结构里的 queue:一组按照一定顺序组织、等待处理的数据。
currentTime 则是另一回事。它是一个 pointer,告诉播放器:现在播到哪里了。
所以读到 UPC Düsseldorf Local Division 2026年9月2日作出的 InterDigital v Disney 判决(UPC_CFI_297/2025、UPC_CFI_651/2025)中的这句话时,第一眼多少会觉得有点奇怪:
“a mere time pointer ‘currentTime’ specifying a playback position of media content does amount to a queue of media content”
一个 currentTime,怎么会是一个 queue?
但继续往前读法院对 claim 的解释,会发现这个看起来有些反直觉的结论,恰好说明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:
工程师理解的技术概念,和专利权利要求里的技术概念,并不总是一回事。
1. 从工程实现看:queue 和 pointer
涉案专利 EP 2 080 349 B1 涉及不同设备之间媒体内容的共享。Claim 1 要求第一设备向第二设备传输 session data,其中:
“said session data includes a queue of media content”
并进一步规定:
“said queue defines a user created arrangement of the media content”
从工程实现来看,queue 和 currentTime 很容易被理解成两个不同的东西。
比如一部电影播放到了 15:30,currentTime 告诉系统从哪里继续。专利说明书本身也有类似的表述:[0029] 提到 session data 可以包括一个 “index or pointer”,用来识别媒体内容中的当前位置。
因此,Disney 的抗辩很直接:即使从 15:30 开始尚未播放的内容可以构成一个 queue,currentTime 也只是确定这个 queue 的 pointer。Claim 要求的是 session data includes a queue,而不是 includes a pointer identifying a queue。
单从工程实现来看,这个区分很好理解。
2. 专利里的 queue 是什么?
然而,法院并没有把 queue 当作一个孤立的技术术语来解释。
关键是紧接着的 feature 1.3:
“said queue defines a user created arrangement of the media content”
法院认为,这句话进一步定义了这里的 queue。
因此,queue 不要求是由多个独立媒体文件组成的 ordered list。说明书 [0006] 本身也提到,media content 可以是 playlist,也可以只是 “a single file”。
法院对 arrangement 的理解同样比较宽:任何由用户选择、与媒体播放体验有关的 media content presentation,都可能属于这里的 arrangement。
这样一来,问题其实发生了变化。
问题不再是:
currentTime 在计算机科学意义上是不是一个 queue?
而是:
currentTime 能不能满足这件专利里定义的 queue?
3. 为什么 currentTime 可以是 queue?
在本案所针对的 Disney+ cast 实现中,传输的信息包括媒体标识和表示播放位置的 currentTime。这个 pointer 可以被用来确定相应的 segment,以及从当前位置开始哪些媒体内容仍待执行。
原告因此主张,currentTime 虽然是一个 pointer,但它确定了哪些 segments 正在或者仍待执行,从而实现了 claim 中的 queue。
Disney 则坚持两者应当区分:能够确定一个 queue 的 pointer,并不等于这个 pointer 本身就是 queue。
法院最终接受了前一种理解。判决第330段写道:
“a mere time pointer ‘currentTime’ specifying a playback position of media content does amount to a queue of media content”
紧接着第331段又解释:
“‘currentTime’ parameter defines a queue of media content still to be executed”
把这两句话和法院前面对 queue 的解释放在一起,就比较容易理解它的思路。
法院并没有要求 queue 本身就是一串实际传输的 media segments。currentTime 确定了从什么位置继续播放,也就确定了哪些媒体内容仍待执行;再加上用户选择的语言和字幕,法院认为这构成了 user created arrangement。
4. 同一个解释,也要面对 prior art
这个解释的另一面出现在有效性判断中。
法院并没有只在分析 Disney+ 时这样理解 queue。按照同一个 claim construction,D1 中包含 content identifier 等信息的播放指令,以及 D7 中设备正在播放的内容选择,也可以满足相应的 queue 特征。
结果是,授权的 claim 1 因缺乏新颖性而被撤销。加入进一步限定的辅助请求 K5 则被维持,并最终被认定受到 Disney+ 的间接侵权。
工程师第一次看到 currentTime 被称为 queue,可能还是会觉得:这明明是两个东西。
但在专利里,工程实现中如何称呼一个技术对象,并不直接决定它是否落入 claim 中的某个技术特征。真正的问题还是:这里的 queue,结合 claim 和说明书,应当如何理解。这个含义一旦确定下来,就要用同一把尺子去看被诉产品,也去看 prior art。
解释得宽一点,currentTime 可能进来了;同样地,prior art 里的东西也可能跟着进来。
这大概也是这个案子最有意思的地方:工程上的直觉只是起点,claim 经过解释后覆盖的范围,可能和第一眼的理解很不一样。
免责声明
本网站所载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,反映作者于发布时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观点。其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,亦不应被视为针对任何具体案件或具体情形的法律咨询替代。
法律法规、司法判例、行政实践或主管机关指引的后续发展,可能影响相关内容的持续适用性。